关于我校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发布者:盛楠 发布时间:2023-08-24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关于开展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校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第十九届)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科学奖我校限报1人,要求如下: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我校限报1人,要求如下: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各二级学院各类奖项限报1人,请将申报教师的思想政治情况考察合格报告(一式一份)、推荐报告(一式一份)、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推荐书(一式三份),并于2023年8月27日16:00前提交上述材料,电子版word+pdf)打包完成后统一发至邮箱:lupw@sdju.edu.cn,联系人:鲁老师,电话:021-38223006

 

附件:1.推荐汇总表.xlsx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模板).docx

    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docx

 

人力资源处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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