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四五”首批上海市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纯 发布时间:2023-08-18


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上海市职业教育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2331号)等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十四五”首批上海市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1911()以后公开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我校作为第一主编单位、在职业院校(含职业本科)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实际使用的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包括体现上海地方特色的公共选修课程教材、国家规划教材以外的专业课程教材。

2.教材编写质量高,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体现上海职业教育的专业优势。优先支持服务上海现代产业体系、由校企双元合作编写的专业课程教材。鼓励活页式、工作手册式、融媒体等新形态教材。

二、市教委遴选方式

首批市规教材遴选采取直接认定、专家评选后认定两种方式。

1.已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教材直接认定。

2.上海市教委立项并组织编写的第一、二批世界技能大赛项目

转化教材,直接认定。

3.上海市第一、二批立项建设的中等职业教育市级规划教材,审定后认定。

4.由学校、教科研机构、出版单位、企业等组织编写并出版的

教材,经单位申报、专家评选后认定。

三、申报要求

直接认定的教材不需申报。需专家评选的教材申报要求如下:

1.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主编只能申报1个版本。

2.同一课程的所有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四、工作要求

1.推荐要求

各二级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严格资格审查,将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和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的首要标准,对存在政治问题、出现违法违纪情形或师德师风问题、社会形象负面的不予推荐。

2.申报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需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

(1)《“十四五”首批上海市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

(2)推荐教材汇总表(附件2) (一式一份);

(3)推荐教材纸质版3套;

二级教学单位于20239116:00前将材料1(盖章后的PDF)、材料2(Excel)的电子稿发至邮箱yuanwg@sdj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行政楼327室。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教材进行评审、遴选,按照推荐额度确定报送名单,并进行校内公示。


附件1:“十四五”首批上海市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申报表.doc

附件2:汇总表.xls

沪教委职〔2023〕3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上海市职业教育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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